這是美國最大網路分類廣告 Craqig's List 的尋人啟事區上的一篇文章 (出處: http://happyplace.someecards.com/28961/man-spots-his-ex-wife-on-the-subway-posts-missed-connection-hoping-to-get-a-coffee )。請注意,網路上的東西不可輕信,這一切可能都只是創作出來的故事。但即便如此,這是一個好故事。所以我花了半個多小時隨手把它翻譯了一下:
我們在 1989 年間結了三天婚,如今我在地鐵上看到妳 ─男找女─ 43 歲 (L 線地鐵)
1989 年的冬天我從紐約大學轉到南緬因大學,修習詩學,年輕的我幻想著在文學上取得成就。我對交朋友這檔事焦慮無比──除了要融入一個自己完全不熟悉的,令我目瞪口呆的都會環境以外──我害羞得不得了,經常對陌生人顯現出厭惡而膽怯的態度。
你跟我住在同一棟宿舍──西十街上燈光昏暗,裝潢隨便的辦公大樓改建成的一坨建築。你跟幾個高中同學從芝加哥來此念大學。你有一頭紅髮,妳最愛的樂團是 The Replacements, 你念法文,當初是我的新室友介紹我們認識的。
妳跟妳的芝加哥朋友們很友善,學期開始的前幾周就帶我去城裡逛了幾次,漸漸的我們發展出一些輕鬆的浪漫關係──然而年少輕狂下刻意讓事情保持 “不要太認真” 的壓力卻經常拉扯著我過於敏感的心弦。
那是一個周日的晚上,你的幾個朋友在你的宿舍房裡一邊看財神有難 (Brewster's Millions) 一邊哈草,你的一個朋友提出了這樣的賭注:這個房間裡第一個結婚的人有賞三十大洋──那正是在紐約州要取得結婚證書所需的手續費。第二天早上,一方面是覺得好玩,一方面也真的是喜歡你,我問你要不要去市政廳登記結婚──而你說,好。
簡易裁判官長得像小漢克威廉斯(譯註:美國鄉村歌手),滿身威士忌酒氣。他簽了結婚證書,於是在我們走回華盛頓廣場的路上我們拐進了一間又一間的酒吧,吹噓著我們的新結合以換取免費的酒喝。半醉半陷入愛河,我們回到了宿舍,而我們的室友們難以置信地笑著,湊出了三十塊大洋。
因為擔心我們的家人會如何反應,三天以後我們就去把我們的婚姻作廢了。又一次地,拿著證明我們 “分手” 的書面證明,我們又弄到了一些免費的酒。那學期剩下的日子裡我跟你還是睡同一張床,開玩笑地稱妳為我的前妻。
學期結束前兩周,我那跟我並不親的老爸來信,一個自我流放於日本鄉間的人,說他得食道癌快死了。我立刻動身來到他床邊,看著他在生死邊緣徘徊了六個月。那是網際網路還不發達的時代,而且我爸住的村子偏僻到連室內電話都沒有。我們於是失去了聯絡。
時間帶到今日。今天早上,L 線跟平常一樣繁忙──一車廂一車廂地擠滿了人,而我則耐心地等著一列比較不擠的列車的到來。就在那一瞬間,我從正在看的報紙上抬起了眼,於是我們目光交接──妳像沙丁魚般被擠在其他早晨的通勤旅客之間。我看到妳眼中閃過認出了我的神情,我們兩人都不可置信地張大了嘴。
我在日本待了八年,之後回到美國,靠著不是寫詩而是寫電視劇本而建立起不錯的生涯。這中間我待過很多州,直到最近才搬回紐約。我又離了一次婚,有兩個女兒。
當我看到你,我感覺這中間經過的年月彷彿不存在,而如今我花了一整個早上思索妳的人生又過得怎樣?我這樣提議或許荒唐,但是你想要找個時間喝杯咖啡,更新一下這四分之一個世紀的近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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